醫院為確保污水處理設備更好地運行和維護,可以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
設立污水處理站負責人:全面負責污水處理站的運營管理工作,制定工作計劃和目標,協調資源,監督工作執行情況。
操作人員:負責污水處理設備的日常操作、巡檢、維護和保養,記錄運行數據,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情況。
水質監測人員:按照規定的頻率和方法對進水、出水水質進行監測,出具監測報告,為工藝調整提供依據。
維修人員:負責污水處理設備的維修和故障排除,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。
后勤保障人員:負責污水處理站所需物資的采購、儲存和管理,確保物資供應及時。
二、設備運行管理制度
定期檢查與維護:
定期檢查醫院污水收集管網,確保污水無滲漏、無堵塞,順利進入污水處理站。
定期對污水處理設備進行檢查維護,包括設備的清潔、潤滑、緊固、更換易損件等。
定期對構筑物的結構及各種閘閥、爬梯、管道、支架和蓋板等進行檢查、維修及防腐處理,并及時更換被損壞的照明設備。
操作規程與記錄:
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污水處理設備,并做好運行記錄,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運行狀態、儀表讀數、閥門開關情況,以及設備運行參數(如流量、壓力、溫度、液位等)和處理過程中的水質指標(如溶解氧、污泥濃度、污泥沉降比等)。
維修人員應建立設備維修檔案,記錄設備的維修情況,包括故障原因、維修措施、維修時間、維修人員等。
三、水質監測與排放管理制度
水質監測:
水質監測人員應按照規定的頻率和方法對出水水質進行監測,監測指標包括糞大腸菌群數、pH值、化學需氧量(COD)、生化需氧量(BOD)、懸浮物(SS)、氨氮、余氯等。
出具水質監測報告,如發現出水水質不達標,應立即停止排放,分析原因,采取措施進行整改,直至水質達標后方可排放。
排放管理:
醫院污水必須經有效處理達標后方能排放。
定期對生物處理池產生的污泥進行排放和處理,污泥排放應遵循相關規定和操作規程。
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污泥進行處置,處置方式應符合環保要求,如衛生填埋、焚燒等。
四、應急管理制度
應急預案:制定污水處理站突發事故應急預案,包括設備故障、水質超標、停電、停水等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。
應急演練:定期組織應急演練,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。
應急物資: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設備,如備用電源、應急水泵、應急藥劑等。
五、培訓與考核制度
業務培訓:定期組織污水處理站工作人員參加業務培訓,學習污水處理的相關知識和技能,提高業務水平。培訓內容包括污水處理工藝、設備操作、水質監測、安全環保等方面。
崗前培訓:對新入職的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。
考核與激勵:建立污水處理站運營管理監督考核機制,定期對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,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
安全防護:為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工作服、手套、面罩、護目鏡、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,防止接觸設備運行中噴濺的污水或污泥。同時,應設置強制通風設備,保持工作環境的空氣流通。
資金保障:醫療機構應將污水處理工程的運行費用納入醫療機構年度預算,確保經費落實。
法規遵守:醫院應遵守相關環保法規和標準,確保污水處理工作合法合規。同時,應定期接受環保部門的檢查和監測,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。
通過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執行,醫院可以確保污水處理設備更好地運行和維護,提高污水處理效率和水質達標率,從而保護環境和公共衛生安全。